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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析: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网络商业诋毁行为: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。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。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、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,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、贬低,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。
法律依据: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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